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大类招生学生(2023级)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24-07-31浏览次数:20


为做好2023级材料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,根据《东北大学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东大教字〔201457号)、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》(东大教字〔202387号)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大类招生学生(2023级)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》

一、工作原则

1. 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的原则。在学生自主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依据学生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结束后的总平均学分绩点,在材料类内进行专业/特色班方向分流。

2. 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、教学资源有效利用、教学活动组织实施、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。

3. 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。专业/特色班各方向学生容量、分流时间、分流程序及依据、分流工作小组等提前公示,确保材料类招生专业/特色班分流工作的透明度、公正性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领导小组组长,负责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、副书记为副组长,成员由系或实验室负责人、教学办和学办主任构成,成员如下:

组  长:王建军 于海钢

副组长:蔡明晖 黄晓颖

成  员:张德良 王  伟 蒋 敏 桦 赵宪明乐启炽

李小武 孙本哲 许存立 孙巍巍

三、专业计划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共计335人,预计转专业转出不超过16人,实际参与专业分流学生约306人(具体人数待学籍异动、转专业工作结束后核实),不包含预科转正入学学生7人(定向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)。按照2023级招生计划比例,材料类2023级各专业及特色班人数分配如下表所示。

招生大类

对应本科专业及特色班

计划人数

备注

材料类

材料物理

29


材料科学与工程


142

包含7名定向学生

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

(先进成形技术)

142

计划招生54

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(智能制造)

计划招生54

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(卓越班)

计划招生34

注:2023级本博贯通班学生将在大上学结束后选拔,预计招生20人,通过选拔的学生将按照“3+1+4”模式,在大四学年开始进行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。

四、操作规则

1. 按照绩点排名、志愿优先原则录取。

当第一志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分流限额时,全部录取;当第一志愿未能录满时,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录取,按照“学分绩点”从高分向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

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,或者没有填报第二志愿之后的同学,由学院统一进行分流。

在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,大学物理学分绩点高者排序在前;仍相同时,按高等数学学分绩点高者排序在前。

2. 托福成绩90以上(包含90)或者雅思成绩6.5以上(包含6.5),且无不及格记录的学生,不受成绩绩点排名限制,可以优先选择专业。

五、工作日程

时间

工作进程

20246月底前

各专业在《专业概论与职业发展》课程基础上完成专业介绍宣传引导工作。

202472924时前

任课教师完成课程成绩录入。

2024819

成绩公示,教务系统导出2023级材料类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,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学生的绩点、排名、排名比例。以此为准审核报名资格。

2024828时至8612

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线上专业分流报名,线上报名志愿报考(材料科学与工程、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、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(卓越班)、材料物理)。报名截止时间以教务系统时间为准,报名结果以系统提交结果为准。学生请妥善保存账号密码,保存最终填报志愿结果截图以备查。

具有“优先选择专业”资格的学生,需提供托福或雅思成绩证明扫描件发送至xucl@cc.neu.edu.cn

8712

公布专业分流结果(材料科学与工程、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、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(卓越班)、材料物理)

8717时前

各专业进行方向班分流。

被录取到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,有意向报名材料科学与工程(国际班)的学生,将报名表有本人签字)和四六级成绩单等扫描件发送至34946750@qq.com,(邮件以“材料国际-姓名-学号”命名;若报名人数大于15人,将组织面试);

被录取到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的学生,填写方向分流报名表(二个志愿),签字后扫描发送到34946750@qq.com,(邮件以“先进成形/智能制造-姓名-学号”命名),参照本方案“操作细则”录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(先进成形技术方向)、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(智能制造方向)。

8814

公布方向班分流结果。

8912

公布专业/方向班分流、分班结果。

813日前

将专业分流结果、分班结果上报教务处。

六、其他说明

1. 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,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,逾期报名或者不报名者,视为放弃选择权,由学院统一调配。

2. 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分流机会。

3. 目前已办理休学的2023年入学学生,不参与2023级分流。2022年级以前入学、现学籍在2023级的学生,因参军、休学等原因未参加专业分流的,随2023级学生进行专业分流;在分流确定专业后降到2023级的学生不再参加专业分流,就读原专业,参与分班,不参与成绩排序。定向培养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,无需填报志愿,不允许转专业,但参与成绩排序。其中,定向企业学生、预科转正入学学生、内地新疆西藏班三类学生参与分班。

4. 转专业工作在专业分流工作之前实施,转入学生直接划入报名专业,不参与分流,具体规则详见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
5. 2023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,按照人数比例分配到材料科学与工程、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、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(卓越班)、材料物理四个专业方向,成绩评定将在各专业方向单独排序。

6. 其他未尽事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。

7. 咨询电话:许老师  024-83671991


附件1:专业分流志愿报名操作手册;

附件2:成型专业方向班分流志愿报名表

附件3:材料专业国际班分流志愿报名表
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
二〇二四年三十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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